1 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木質味精精制用顆粒活性炭的技術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(guī)則及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要求。
本標準適用于以木質為原料生產的無定形顆?;钚蕴?。該產品主要用于味精中和液和母液的脫色、精制。
2 引用標準
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,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。本標準出版時,所示版本均為有效。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,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/T 12496.1-1999 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 表觀密度的測定
GB/T 12496.2-1999 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 粒度分布的測定
GB/T 12496.3-1999 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 灰分含量的測定
GB/T 12496.4-1999 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 水分含量的測定
GB/T 12496.6-1999 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 強度的測定
GB/T 12496.7-1999 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 pH值的測定
GB/T 12496.8-1999 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 碘吸附值的測定
GB/T 12496.19-1999 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 鐵含量的測定
GB/T 13803.4-1999 針劑用活性炭
3 技術要求
3.1 外觀
黑色不定形顆粒狀。
3.2 質量指標
應符合表1要求。
表1 質量指標
項 目 | 指 標 | |
一級品 | 二級品 | |
碘吸附值,mg/g ≥ | 1 000 | 006 |
強度,% ≥ | 90.0 | 90.0 |
表觀密度,g/mL | 0.45~0.55 | 0.32~0.47 |
表1(完)
項 日 | 指 標 | |
一級品 | 二級品 | |
粒度(800μm~280μm),% ≥ | 90 | 85 |
水分,% ≤ | 10.0 | 10.0 |
pH值 | 4.0~7.5 | 4.0~7.5 |
灰分,% ≤ | 3.0 | 4.0 |
鐵含量,% ≤ | 0.10 | 0.15 |
4 試驗方法
4.1 碘吸附值
按GB/T 12496.8進行測定。
4.2 強度
按GB/T 12496.6進行測定。
4.3 表觀密度
按GB/T 12496.1進行測定。
4.4 粒度
按GB/T 12496.2進行測定。
4.5 水分
按GB/T 12496.4進行測定。
4.6 pH值
按GB/T 12496.7進行測定。
4.7 灰分
按GB/T 12496.3進行測定。
4.8 鐵含量
按GB/T 12496.19進行測定。
5 檢驗規(guī)則
按GB/T 13803.4-1999第5章執(zhí)行。
6 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
按GB/T 13803.4-1999第6章執(zhí)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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